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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一中学教师因弄虚作假被撤销职称

2026-04-16

职称评审是一项政策性强、公信力高、纪律要求严的工作,容不得虚假。根据有关举报反映,我州某中学教师姚某某在2023年职称申报评审中,存在以虚假材料申报职称评审的问题。经查证核实,姚某某在该年度职称申报评审中提供“指导、培养3名以上青年教师或新任教师”虚假材料。


姚某某的行为违反了《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和《贵州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规则(试行)》(黔人社通〔2023〕50号)文件相关规定。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相关规定,决定撤销姚某某2023年取得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教师),记入“诚信档案库”,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   


姚某某弄虚作假事件教训深刻,各单位和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要引以为戒,严格遵守职称评审推荐程序和各项规定。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职称评审的统筹指导和全程监管,切实履行职称评审第一道防线职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各级评审委员会要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共同维护公平公正、风清气正的职称评审环境。


2026年4月15日



来源:黔东南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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