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粮成,曾任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高级专务。
违纪被查
2024年11月12日,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通过天眼新闻披露黄粮成被查信息 。同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权威通报,明确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审查调查
根据通报,黄粮成的案件由中铝集团纪检监察组与贵州省六盘水市监委联合办理。其中:
1、中铝集团纪检监察组和贵州省六盘水市监委负责对其违反党内纪律问题进行审查 ;
2、六盘水市监委负责对其涉嫌职务违法问题展开监察调查。
截至2024年11月12日,黄粮成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中铝集团纪检监察组和贵州省六盘水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
一审开庭
2025年7月17日,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原高级专务黄粮成受贿一案。
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9年至2024年,被告人黄粮成利用担任原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经营部主任、副院长、院长,华银工程总承包项目部总经理,中铝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贵阳分公司总经理,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建、设备供应、增资扩股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401万余元,其中部分未实际取得。公诉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黄粮成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黄粮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社会各界群众二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一审宣判
2025年12月12日,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原高级专务黄粮成受贿一案,对被告人黄粮成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对黄粮成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粮成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其犯罪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赃款赃物已全部退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黄粮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深刻启示
黄粮成身为国企高管,利用数十年任职便利大肆受贿2401万余元,最终获刑十一年,这一案件为所有公职人员和企业管理者敲响了警钟。权力是公器而非私产,无论职务高低、任职年限长短,一旦逾越廉洁底线、滥用职权谋私,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同时,案件也体现了法律的宽严相济——虽因未遂、如实供述、全额退赃等情节获得从轻处罚,但这绝非违法犯罪的“避风港”。
这启示我们,公职人员必须时刻绷紧廉洁自律之弦,敬畏法律、坚守底线;相关单位更要健全权力监督机制,从源头遏制腐败空间,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守护公序良俗与社会公平正义。
来源:万能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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